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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5952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考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自学考试制度继承中国古代优秀文化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创造了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之以社会助学或自学辅导的教育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88年3月3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和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中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每年两次在全国考委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当地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
  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中专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设有单科合格证书和专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1]
  

 

   

自考性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 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任务  
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⒈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⒉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⒊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⒋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国家考试机构  
(一)全国考办。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这个机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家教委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办公室(简称全国考办)。
  (二)专业委员会和考试研究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13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考试研究委员会。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地方考试机构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二)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四)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任务是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设高教自学考试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的工作由省考办主管。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自考优缺点

  总的来说,自考的优点在于它的报考门槛低,低成本和自由的学习方式,自考的缺点在于它的高难度和低通过率

优点:

  1. 报考门槛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专科学历层次(但报考自考本科需要有专科学历)
  2.学习时间自由,工学矛盾小。自考可以完全靠个人看书自习,是高等教育形式中最自由的一种.
  3.成本低廉:如果是个人自学,不上辅导班的话,就只需支付报考和买教材的费用。每科的报考费用不同的地方略有差别,平均在40元左右.每本教材不同专业也有不同,平均也是在40元左右.按照专业考15科来算的话,你的教材费用加上考试费用和考试的交通费用,不会超过三千块.(这是按照个人完全自学来计算的,如果是报考辅导班的话,价钱会高出许多).相比起全日制学校一万多两万甚至更高的价格,自考的成本算是最低廉的.
  4.承认度和含金量较高: 自考的承认度和含金量相比起同等学历层次的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要高得多

缺点:

  1.考试科目多.每个专业要考的科目在十几科到二十几科不等.教材至少有十几本书.相比起全日制学校学生,自考生要读的教材会多得多.
  2.通过的时间长。一年四次考试,每次最多考4科。每年的1, 4,7,10月为考试时间,1月和7月考的是公共课,4月和10月专业课和公共课均有开考。也就是一年最多可以考8科专业课。所以要取得自考的毕业证最快也要两年的时间。而这期间,如果有一门专业课没有通过,就意味着要再多半年的时间才能毕业。且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的提交是需要在所有的笔试科目通过后才能进行,某种程度上也延长了自考的毕业时间。所以有的人考了四五年都还没有取得毕业证。
  3.自考侧重理论性,是完全的应试教育模式。自考对教材的依赖性很大,尤其是公共课,很多的题目都能从教材的中直接找到答案。所以要通过自考必须熟读教材。这样容易造成死读书,读死书,太过侧重理论内容,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容易造成考生以通过考试为学习的目的,而不是以提升能力为学习的目的。 
  4.自考教材有某些不恰当的地方:虽然是自学的教材,但多数课后的练习却没有答案.教材的更新换代的速度慢.有的教材一用就用了十几年.教材能否跟得上学科的发展速度令人怀疑.
  5.考试难度大:自考的通过率只有1/5而已,只有有坚定信念和能刻苦学习的人,才能坚持到最后.
  6.自考的考试内容太过于依赖教材:比如考大学语文,可能会直接问你"某某文章的主要情节是什么?".如果你没有熟读课本,你没有读过这一篇文章,那你根本就不可能答得出来.这样的背诵式的考试方式很明显不利于提高学生的灵活性.
  7.自考的难度与其含金量不成正比:自考比全日制大学教育的难度还要大,但含金量却远不如全日制大学的含金量.全日制大学本科出来的学生他的第一学历是本科,但是大专生自考本科,他的第一学历却只是专科.而且现在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学历要求常常注明全日制本科生.这让努力通过自考的考生情何以堪?
  8.自考慢慢变成高校敛财的一种方式,而且在考研方面受到限制,据山东大学所知,在校自考生不许报山大研究生。

自考培训机构

  自考一般是考生自己看书,学习考试,有培训机构来辅导考生学习,目前社会上培训机构鱼龙混杂,考生选择时一定要注意选择正规院校,没有办学资质原件,或者资质是没有办学许可,组织代码证的均是黑中介,请考生慧眼识珠。

学历途径区别

  自考没有考前学历的要求,是宽进严出,以自学为主,参加国家安排的统一考试,获得专科本科学历,自考学历国家承认,全国通用,许多的欧美国家也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目前,各种各样的获取学历途径令人眼花缭乱:成考、自考、电大网络教育,到底何种考试才最适合自己呢,这是每个求学者都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只有彻底了解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才能使自己在各种考试间游刃有余。
  自考、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的区别:
  
[2]方式
区别
网络教育(远程教育) 自考
办校主体 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的办学主体一般为高等学校。 严格来说是没有办学主体的,完全靠个人自学。短线自考办学主体一般为个人或民间机构。
招生对象 在职人员及待业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在职人员及待业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文凭 成考和网络教育的文凭是各大学的成教学院发的 自考文凭上,一个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
考试方式、难度 有入学考试(难度不大),且进去后全部考试都是学校自主考试,走的是宽进宽出模式。 学员入学时不需要考试,但想拿到自考毕业证,每门课程都得通过全国的自学考试。难度较大,走的是宽进严出。
学习方式 网上视频教学和业余学习 脱产学习与业余自学
文凭含金量 继续教育的毕业证都是和普通全日制一样是国家承认的(前提是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文凭社会认可度低于自考。 自考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毕业,根据用人单位在挑选人才时的标准,自考文凭社会认可度高于远程教育。
 自考与成考的区别:
  一、办校主体:成校的办学主体一般为国家。各大学都有相应的成人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的办学主体一般为个人或民间机构。也有一些是由各大学办的,但一般都只是打着大学的旗号而已。
  二、招生对象:成考,故名思议“成人高考”,其主要招生对象是已经离开正规学校的人员或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想进一步深化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包括在岗人员、待业者。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加入到成教的大军中来。这一点上自考与成考基本差不多。
  三、文凭:成考的文凭是各大院校的成教学院颁发,你考上了哪个大学的成考,毕业时就会盖哪个学校的章;自考的文凭上盖有两个章,一个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另外,自考与成考均有本科,达到条件者国家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入学方式、难度:成考入学用四个字形容“严进宽出”,学生只有通过国家统一的成人高考考试,才能入学就读,像高考一样,也要填志愿,但只要考上了,一般来说毕业都不会太困难。自考则“宽进严出”,学员入学时不需要通过考试,直接就可入学,但如果你想得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就得一门一门地通过国家的考试。所不同的是,自考全都是由国家出题考试,难度较大。
  五、学习方式:成考的学习方式很多:有夜大、函授、脱产、业余等方式,这对学员来说有很大的自主性。自考相对来说学习方式就要少点,你只能在脱产学习与业余自学之间选择。
  六、文凭含金量:这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其实只要你能毕业出来,其毕业证都是国家承认的。成考和自考在文凭性质上是一样的,只是成考出门容易进门难,而自考是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考取的,所以非要在这二者之间挑选出谁更好还真是个难题,不过根据中国传统的观念来看,可能自考的文凭要比成考的文凭更硬点,这里的硬是指用人单位在挑选人才时的一个标准,而非成考文凭不如自考!
  七、费用问题:成考跟正常上大学一样是需要交学费的,但是费用跟正常上大学比起来要低得多,不过跟自考比起来,成考的费用可就高了,“自考”嘛?言下之意关起门来自己看书学习然后去考试就完了,所以只要花个教材费、考试报名费也就行了。当然如果你还报了个自考辅导班什么的,就费用另算啊。

自考类别

长线自考

  长线自考是非助学的考试形式,即自己购买书籍学习,然后每年参加四次(1、4、7、10月)自学考试。山东自2012年开始改为(4、7、10月)三次自学考试。全部科目通过颁发自学考试文凭。一般此形式较难,含金量高,社会认可度强。从学习形式上看:长线自考主要是考生自学,也可选择社会助学单位辅助学习。

短线自考

  短线自考是各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同当地高校联合举办应用型自学考试,由高校组织助学,省自考办组织考试,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委联合颁发文凭,其文凭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文凭享受同等待遇。短线自考要在经省考委评审通过的高等院校报读相关专业。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由学校组织参加补考。短线自考较容易通过。

大小自考

  大考指的是4月和10月的考试,专业课和公共课均有开考,一般各个县级及以上都会有设考场。小考指的是1月和7月的考试,只考公共课,多数只有市一级才有设考场。

国考和省考

  ①国考:即全国统一命题,全国各考点都可以报考;
  ②省考:由各省自考办委托主考院校命题。
  ③省考科目与国考科目相同,只是命题和考点不同(部分国考科目不能省考)。
  公开学院委考   
省考试院委托公开学院命题、改卷、上传考分的一种考试,课程考试成绩由两部份组成:平时学习表现占30%,考试成绩占70%。(广东省规模最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校园环境最好的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

基础科段和专科段

  基础科段是本科专业的一部分,与其本科段有直接的衔接关系;专科是独立的、封闭的、完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独立本科段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

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

  本科段是本科专业的一部分,与其基础科段有直接的衔接关系。而独立本科段是在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专科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
  两类专业都是专科起点专业,也都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都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例如: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和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有何区别?
  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1B0301)是为满足未取得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和非法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层次的需要所制定的考试计划。而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专业代码:01C1301)是为已有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或法学相关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在专科基础上继续完成本科层次学习需要而制定的。

中英合作自考

  国家对国民教育的越来越重视,针对在职人群及普通高考的落榜生有高层次学历的需求,教育部与英国考试委员会(UCLES)于1997年1月和9月,共同合作设计了弥补国内原有自学考试通过率低、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内容脱节的情况,共同开发出中国的新型自考,即中英自考,考试报名时填写为中英合作自考。
  中英自考教材及考题均由英方负责,符合英式教育,教材易懂,难度适中,不会出现看不懂学不会的状况。每年组织4次考试,分别在1、4、7、10月。一年可考完全部考试科目。中英自考的课程设置为专科段16门,本科段14门,各科试卷均分为2部分,分别为选择题和问答题(本科加论文答辩),均为笔试,卷面分值100分,60分为及格(不算平均分),所有科门及格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新自考

  所谓新自考,即是“新型自考”简称,在北京开能新现代学校于2004年最早提出,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尤其是自考培训界,最初给出的定义是基于当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状况,并结合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助学模式、考试方式等方面因素提出的全新的自学考试概念,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

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报考条件与专科段基本相同。但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部分省市已开通专科毕业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的制度,缩短考生办证时间

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省份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2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所在省自考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
  4、准备报名

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新生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两寸蓝底照片六张,最高学历证复印件

可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但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合理安排。

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本科与独立本科的区别

  “本科”和“专科”可同时报考,但在本科毕业时候需要拿到专科证进行本科毕业查验。“独立本科”要求有专科毕业证才可以报考,是专门为已经取得专科学历的人员开设的,但目前各省市在逐步取消限制。

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可在报名期间从当地自考办购买。

报考步骤

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报名流程

  考生可以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名报考点报名报考,也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报名报考。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旧生在每次考试前只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考手续。
  ⒈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当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网站进行预报名。考生选择专业时,必须仔细阅读报考必读中相关的报考说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⒉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惟一的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 
  ⒊正式报名时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 (区)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惟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 
  ⒋考生报考时选定当次参加考试的课程和考试地点。未曾提供电子像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提供指定规格的电子像片(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新生在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像片,报考时不用提供)。
  ⒌报名获得批准后,市考办或报名点将给报名者发放由省考委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⒍为考生提供的报考方式有:到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或通过当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站报考。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 
  ⒎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须全部笔试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部分专业有课程实验、设计以及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须在相应课程笔试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者须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

考生委托他人办理报名

  首次报考者不能委托他人报名,而第二次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受委托者需要携带报考者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填涂课程卡后,经过工作人员检查合格,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每年的4月、10月各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大规模考试,并于每年的1月、7月各组织一次面向全体考生的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以及独立办班专业、公开(开放)学院开考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试。 
  4月和10月的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上旬、7月中下旬。各市考办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经省考办批准,适当延长报名报考时间。
  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每年安排在4月和11月,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7月。
  1,4,7,10月四次自考,每次考两天,每天考两科。也就是一次最多可以考四科。

免考政策

  一、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⒈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⒉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⒊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⒋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⒌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二、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三、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四、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五、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六、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⒈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⒉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⒊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⒋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⒌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⒍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7、免考手续的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转考政策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⒈省内转考: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城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各市自考办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盘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在转入地报考,仍使用原准考证。
  ⒉省际转考:A、转出:经转出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B、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考证明,真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号(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需办理新生报名手续,但必须落籍到准考证所在市)。当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依据外省转入的考生档案将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⒊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查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考生在违纪停考期间一律不给办理。在我省受停考处理期间,由外省转入的成绩不给承认。凡不经审查,不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给合档。

关于学习

  ⒈购买教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⒉选择辅导班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⑵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⑵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⑶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⑷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⒊个人自学
  当然,不选择任何辅导班,个人完全自学也可以。但个人自学最重要的就是自制力,一定要制定一个时间表,合理安排各科目的学习时间。
  ⒋学习方法
  a、以教材的学习为主,自考的试题非常贴近教材,很多试题在教材中能直接找到答案,所以一定要熟读教材。
  b、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c、复习的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考试标准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制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都是在周六周日。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天津市实行的一年四次,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试,分别在这四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周六、周日,安排考试,一天两场;另一类是以吉林省为例实行的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2次考试,分别在这两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六、周日安排考试。
  自考大考和小考:自考一年有两个大考,分别是4月和10月,两个小考,1月和7月,大考各个县级以上都会有,小考则多数只有市一级才有,大考考的比较全,小考只会考些公共科,可以跨区报名考试。
  考试地点  
笔试:一般在报名的自考办所在辖区
  实验、上机类:由主考院校与自考办协商,一般在所报专业主考院校内的相关专业的系(学院)的实验室、机房。
  自考成绩的有效期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⒉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天津(2000年开始执行)、黑龙江(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⒊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对于大小自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误区,原因是自考分大考,小考,其实所谓大小考,只是各省市之间考试时间计划的不同,并没有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还有人对于大小自考的误解在于把长短线自考当成了大小自考的区别。长线自考就是平常说的社会业余自考,考生自己买书,自己学习,然后参加考试。短线自考就是参加助考院校开办的自考助学班,接受老师的培训指导,然后由学校组织参加考试,部分省市的自考助学院校还有1/3课程享受学校的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学校组织部分科目的考试,降低考试难度。长短线自考,只是这些学习形式上的不同,它们的最终毕业证书是一模一样的,不存在很多人说的那种情况:说短线自考只有省里承认,国家不承认,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自考毕业证书都是由各省的自考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盖章颁发,短线自考和长线自考一样,毕业证书都是最终由主考院校审核,自考办盖章颁发,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全国承认正规学历。

注意事项

  ⒈考试必须准时,开考后15分钟就不得进入考场
  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
  ⒊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⒋考试前,考生应使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严禁填涂座号下面的缺考标志!缺考标志由监考员负责填涂。
  ⒌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签字笔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内容,如未按要求填写,成绩无效。
  ⒍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题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⒎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⒏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注意不要用黑色签字笔来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⒐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答题卡上按题号顺序依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作答时,须在“题号”栏内写明大题号,小题号,并书写在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
  ⒑遇到暂时不会或者没有把握的题目时,可先写下题号,预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对答案进行修改时,可将删除部分用笔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修改答题内容
  ⒒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无误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⒓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
  ⒔考生应保持答题卡的卷面清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损毁。
  ⒕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停止答卷。试题和草稿纸均不能带出试室

违规处理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⒈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⒉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⒊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⒋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⒌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⒍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⒎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试室的;
  ⒏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试室的;
  ⒐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⒑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⒒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
  ⒈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⒉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⒊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⒋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一年。
  ⒈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⒉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⒊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⒋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试室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⒌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两年。
  ⒈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⒉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⒊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⒋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⒌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五)考生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延迟毕业时间三年。
  (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八)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3]

自考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是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3]

申请学位

  学位证的获得按照国家规定,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毕业论文要达到良好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英语四级
  自考学生取得学位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⒈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⒉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⒊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毕业论文要达到良好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申请学位程序
  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⒉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⒊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⒋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⒉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授予学位程序
  ⒈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⒉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⒋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学历待遇

  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专科(基础科)、本科学历层次(其中包括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
  另有中专层次专业设置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
  专业文凭  
每个专业由全国考委颁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并组织编写或指定自学考试教材。
  目前文凭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还有中专毕业证书。
  使用待遇   
《条例》中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生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关于中专毕业人员的使用待遇应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4]

自考人前途

自考生就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专科毕业生升本科

  ⒈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
  ⒉参加成人本科教育或电大、网络教育本科。

自考本科毕业生考研

  自考本科毕业生可以考研,即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是要在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之后才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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